INNOVATION & CREATION
大多數律師業務領域實操其實沒有特別高的壁壘,特別是在目前信息資源對律師來說很容易獲取,且特別豐富的情況下。
其實每個人的視角都不是同的,從不同的視角看待同樣的事情,當然是會有不同的看法。比如:
當事人眼里,好律師是能贏案子的。
同行眼里,好律師是能幫忙發展案源的。
法檢眼里,好律師是不挑頭不鬧事,規規矩矩聽話的。
白嫖黨眼里,好律師是專業素養高脾氣好說話還好聽,一坐一上午普法四小時的。
其他人眼里,好律師是甘愿一輩子拿實習工資的。
律師提供的服務給人的感受,其實是受多方面影響的,綜合來看律師之間區別其實還是挺大的,特別是站在當事人視角體驗而言,我認為所謂好的律師、差的律師之間水平的差距,可能主要體現在:
時間及精力投入:對你的案子是否分配了必要的時間,是否盡到了勤勉盡責義務。這個很重要,說實話律師時間相當有限,可能同時有很多事情要處理,很多當事人要維護,在同樣是具有豐富經驗、技能的律師處理案件的情況下,辦案律師精力和時間在該案件上的分配大小,是決定該案件準備充分程度、當事人體驗好壞的關鍵因素。
單位時間的產出及降低犯錯率的能力:當然,在分配同等時間、精力的情況下,不得不承認律師處理案件的水平,也是有差距的,個人認為這個主要體現在兩個方面,一個是采取多種方式對信息的全面收集及處理能力,比如說利用各種檢索工具、途徑全面收集多方位信息,并根據信息進行篩選整理,得出合理處理方案的能力;
另一個確實律師行業也很依賴經驗,其實通俗點來說,經驗能夠較大的提高律師單位時間產出效率,降低犯錯率。
良好溝通、輸出能力或叫對外執行力:律師業務本質最終是面對人的業務,律師一來需要良好的與當事人、第三方溝通,高效獲取必要的案件相關信息,降低信息誤判和信息差,讓當事人感覺案件處理的舒服,讓案件本身也得到了充分準備;
二來,在律師對案件有正確的認知及處理方案之后,更需要優秀的對外執行能力,其中包括對當事人的宣導與說服,對法官、對方當事人的說服,很多時候還包括對第三方的調動與說服,不得不說好的律師確實是很具有這種說服、調動、宣導能力,把知識、信息高效利用到執行當中,管理各方預期及對案件的認知,實現案件良好效果。
所以說,如果是當事人選擇律師,可以從三個方面評估下你要選的律師:
1、他看起來有沒有時間,愿不愿意花時間處理我的案子;
2、他看起來機不機智,能不能從多種途徑收集信息研究我的案子,如果有相關經驗更好;他這人溝通能力,給人的直觀感覺咋樣,踏不踏實,看起來有沒有辦法讓別人相信他。
3、能不能把一件事情給你說的明明白白的,還是說聽半天不知道在嘰里呱啦說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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