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NNOVATION & CREATION
這兩年業內涌現出不少做協同系統的公司,似乎協同成為這一階段律師行業的剛需。
但從觀察來看,律師行業的現狀仍然是多數律師獨自運作,和其他律師形成協同的幾率很低;即便在一些所謂的公司化律所,律師之間的協同也多是線下的協同,通過線下協同足以滿足業務需要。線上協同,真的是現階段律師真正需要的嗎?
首先,協同一定是必要的。多個律師辦案有多種思路、多種理解。
在不斷的互相討論中一定能夠引導出更完整的思路。明確了這一前提之后再說線上協同。以改合同為例。
律師起草或者修改合同,從初稿到終稿往往經歷多個版本、經手多名律師、經過很長一段時間。其中還要往返于客戶、對方。每經過一次手就會留下一個修改痕跡,留下一個修改編號。
直至最后,我們往往會發現,一份合同有幾十個版本。說實話,看著就很頭疼,效率也不高。線上協同修改文件就能解決這一問題。
改一遍,討論、認可,就能完成工作,就能節約不少時間。這一點在訴訟和其他非訴案件中也有重要作用。
凡是涉及到文書的,就有必要達到一次性完成的效率;凡是涉及到策略的,就有必要實現集中討論。協同真的很重要。
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