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NNOVATION & CREATION
我們總在說律師需要專業化,但一直以來專業化這個詞都是個偽命題,律師專業化是客戶需求提高和社會分工細化決定的,是市場競爭和進化的自然結果。如果專業化的律師更受歡迎,獲得更多的收益,律師自然對專業化趨之若鶩。
所以說,專業化是一種趨勢,是律師為適應市場競爭的一種選擇,兼有主動和被動成分。主動的順勢而為,可能走的更長遠更高;被動的可能會面對事倍功半的結果。
根據經驗而言,我認為,律師專業化的優勢在于:
(1)更為省時高效。對律師而言,最寶貴的資源就是時間,而律師又是一個需要不斷更新自己知識儲備的職業。專精于某一具體的領域,可以節省大量的時間,集中鉆研自己執業領域的法律法規、司法解釋、判例、學說等知識,助力案件的辦理。同時,相同類別案件的辦理,有一定的共通之處,很多的經驗、文本等均可復用,以提高案件的辦理效率,同時避免因經驗不足而犯錯。
(2)更容易得到客戶的信任。無論是公司制律所中的律師,還是獨立執業的律師,都需要客戶的信任以獲取案源。專業化的律師,因為其在客戶所關心的領域中知識儲備較為豐富,既往辦案經驗也更拿得出手,顯然在談案過程中更容易得到客戶的信任。
(3)更容易在領域內產生品牌效應。無論是作為整體的公司制律所,還是作為個體的律師,如果能夠證明自己在某一領域是專業的,那么在宣傳中就更容易打出自己的品牌,還可以通過參加各種相關的協會、組織、評比以擴大自己的影響力。例如行業內人士較為熟悉的“錢伯斯”、“ALB”等律所、律師榜單,都是按照專業化細分后再分類評比的。
當然,律師專業化,并不意味著對于除了自己主要執業的領域之外的法律問題一竅不通或漠不關心,至少對于較為基本、常見的問題還是要有一定了解。一方面是,在處理本領域案件時,經常會涉及到其他部門法的內容;另一方面是,從客戶的角度來看,雖然是出于專業化的角度選擇律師,但仍然希望對于涉及領域之外的一些簡單問題,律師能夠提供初步的解答。
就個人而言,我認為律師專業化還是有其意義的。當然,業務涉獵廣泛的律師,也有其優勢和價值。選擇專業化還是選擇廣泛涉獵,最終還是取決于對自身的定位、對職業生涯發展的規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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