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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紅圈所當律師是很多人的夢想,但是你有沒有想過,在紅圈所就代表你要承受更多的壓力與矛盾,那么在紅圈所上班會遇到哪些矛盾呢?
紅圈所的工作,個人觀察,大體存在著以下幾個矛盾:
(1) 客戶對紅圈律師工作質量要求的高期待與要求紅圈律師快速及時回復之間的矛盾
(2) 律師相對有限的工作時間和團隊相對無限的受案量之間的矛盾
(3) 客戶對相對確定答復的需求和中國法下本身極大的不確定性之間的矛盾
(4) 法學院培養無法充分滿足實務需要與律所希望新人即插即用的矛盾
(5) 客戶希望以最低的價格獲取紅圈法律服務與部分紅圈律所以律師工作小時含金量作為評價指標的矛盾
實際工作中,真正面臨的壓力,很多時候來自于調和這些矛盾的需要。
1. 客戶對紅圈律師工作質量要求的高期待與要求紅圈律師快速及時回復之間的矛盾
客戶對紅圈律師的工作質量,普遍要求是較高的。畢竟收費相對較高嘛。
就像花3000元吃一頓飯,服務員上酒上的慢了,說話聲調高了,你可能都要在大眾點評上口吐芬芳。而吃沙縣小吃,可能肉絲炒飯的雞蛋里吃出了蛋殼,你也就吐出去算了。
除了菜色要好,味道要佳,上菜自然還要快,強調一個及時響應。否則前菜吃完,主菜還沒上,免不得大眾點評又是反手一個二星差評。
可是好和快,本質上是矛盾的。好就很難快,快就很難好。正如飯店催菜容易催出來慘案,律師催活容易催出來屎活。
作為一個初級律師乃至中級律師,有時你可能會發現這個矛盾是無解的,有時客戶的不合理要求是難以控制的。即使你提高效率,各種求助,提升自己,拒絕客戶的無理要求,總有那么一個不眠之夜,你所能做的,只能是扛著來自客戶、合伙人、上級律師的壓力,犧牲自己的睡眠,在發出郵件之前,強迫癥一樣地反復點開郵件附件,瘋狂檢查typo,一遍又一遍地檢索案例。心里一萬個草泥馬飄過,思考人生,這一切究竟是為了什么。
長時間熬夜加班后,這個矛盾可能會更加的無解,因為缺乏睡眠的狀態下,錯誤可能是更加頻出的,效率可能是更加低下的。但客戶的要求,可能還是一如既往的。
2. 律師相對有限的工作時間和團隊相對無限的受案量之間的矛盾。
團隊人員是有限的,人的時間是有限的,但有的時候,你可能會感到,案子似乎是無限的。鑒于紅圈所對于權益合伙人創收的要求普遍是不低的,低價競爭的環境下,為了滿足高額的創收指標,有的時候只好以量取勝,來者不拒。
案子多了,這邊一個案子秦經理打來電話催促上訴狀,一陣解釋,那邊另一個案子劉律師的電話會議又過來了,各國律師嘰哩哇啦一頓,不明所以。正糾結間,法院的電話又打來了,原來是客戶訴訟費還沒準備好,一頓劈頭蓋臉罵。
于是長此以往,郵件一震就一陣心慌,微信一響就坐立不安,個人生活逐漸處于失控的狀態。
在我的紅圈生涯中,除了入職的前半年,大概此后手中再也沒有同時進行的大項目、小咨詢少于5個的情況。
白天兵來將檔、水來土掩,零敲碎打,不知不覺中天就黑了。于是客戶下班了,終于才有整塊時間起草文件了。周而復始,循環往復。
有的時候很想把案子扔給新人,但發現如何說明,寫出來的東西仍然不盡如人意,于是還是只好親自上陣。很多時候不是能力問題,而是有些會只是你開的,有些材料只是你看到,有些溝通只是你做的,有些客戶意圖只有你能完全領會的,而這些,有時短時間新人是難以消化的。
在紅圈所,有時深切的感到,似乎對出色完成任務的獎勵,不是調整和休息,而是與更多的信賴相伴的更多的任務。于是忙者愈忙。
長此以往,能力可能是飛速提高的,但壓力,可能是山大的。肚子,可能是高速凸起的。
3. 客戶對相對確定答復的需求和中國法下本身極大的不確定性之間的矛盾;
客戶總是希望得到相對確定的答復,就像病人總是希望大夫能夠相對確定的告知自己的病,何時能好。
但是就像每個病人的體質不同,即使用有效藥物治療,取決于無法掌控、難以預知的因素,醫生也難以準確預測病人的康復軌跡一樣,由于一個訴訟案件的進程、結果,無時無刻不取決法院乃至個別法官對于案件事實、法律條文的理解,法官個人結案率指標的達成等律師無法掌控的因素,至少就訴訟律師而言,對于很多基本的問題,例如判決何時出具、庭審結束后到底能否勝訴、甚至合同的效力,有的時候都難以給出十分確定的答復。
于是律師的回答充滿了“我們初步判斷”、“我們傾向于認為”。律師的每個結論,似乎都要加上“大概率”、“有可能”。對此有的客戶可能會惱怒、沮喪,難以理解。就像一個病人術后無法就手術是否成功得到醫生確切的答復而感到沮喪一樣。此時你作為律師可能會感到壓力,也或許會感到淡淡的無力。
4. 法學院培養無法充分滿足實務需要與律所希望新人即插即用的矛盾。
作為律師,可能每天都要回答一些聞所未聞的法律問題。例如“美國法下疫苗批準的流程是怎樣的?”“中國法下關于關聯公司合并重整的認定標準是什么?”即便你從來沒有學習過美國法、分不清破產重整和破產清算。
“對不起,X律師,我在法學院沒有學過這個問題,這個任務我可能做不了。”面對這樣的任務,我不止一次從驚恐的實習生和初級律師那里得到這樣的答復。只好暗自苦笑。
我覺得這樣的問題本身,說明了目前相當一部分學校的教育并未充分讓學生做好執業的準備,而法學院學生和律師所面臨挑戰亦存在著較大的區別。
法學院解決問題的很多知識和信息,相當一部分是有人送到跟前的。而律師基本需要自己自力更生。此外,法學院答錯了題目,一般無非是影響GPA。律師做的不好,影響的可能是現實的交易與訴訟,面臨的壓力是完全不一樣的。
由于律師很忙,很多時候不會有手把手,這個從學生到律師轉變的過程,很多時候可能只能靠自己參悟。反復竭盡全力后,卻仍然交出屎活,一次又一次的面臨來自客戶、上級律師毫不留情的批評,壓力,再次可能是山大的。
5. 客戶希望以最低的價格獲取紅圈法律服務與部分紅圈律所以律師工作小時含金量作為評價指標的矛盾
在一些紅圈所,一方面存在低價競爭,以及客戶的超低報價與極高工作要求的奇妙組合。一方面存在律所對各級律師,特別是中級和資深律師績效的無形要求。
律所衡量績效的重要指標,除去耳熟能詳的年最低工作小時要求外,還包括小時含金量和收入成本比。
例如一個案子,收了100萬,你工作了100個小時,你的小時含金量是1萬/小時。同樣工作100個小時,老板收了50萬,則你這個案子上的小時含金量則只好減半。小時含金量越高越好。在有些紅圈所,這個指標是各級律師評級和獎金評定的重要依據。
另一個指標是收入成本百分比。你的成本包括工資、獎金乃至分攤到你頭上的辦公室租金。一個初級紅圈律師一年的成本林林總總可能就有50-60萬。假設你的成本是150萬,你一年的工作小時帶來的收入是300萬,那么你的收入成本百分比便為300/150,為200%。少年,不錯!如果這個值低于100%,則說明所里在你這個人身上是虧本的。長此以往,單從商業的角度來說,你是可以考慮走人了。
這樣的評價指標下,如果你對接的客戶,僅僅就案件的一審二審支付了10萬固定律師費,卻仍然希望能夠享受你24小時全方位的法律服務,想讓你付出1-200個小時的勞動,你很想抽身,而又抽身不能,心中想到小時含金量和收入成本比可能受到的影響,心態可能是需要調整的。
這樣的客戶,有時是不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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